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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与权益法账务处理:核心评述 在财务会计的广袤领域中,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如同一条关键脉络,其账务处理方式的选择直接影响着投资企业的财务报表面貌与经营决策。其中,成本法权益法是处理这项业务的两种核心会计准则,它们并非简单的会计分录差异,而是代表了两种截然不同的投资理念与会计逻辑。 简来说呢之,成本法的精髓在于“视若无睹”。它将投资视为一项普通的资产,初始以成本入账后,除非发生减值或收到清算性股利,否则账面价值基本保持稳定。投资企业如同一个沉默的观察者,不因被投资单位的盈亏波动而调整自己的账面,仅在收到现金股利时确认投资收益。这种方法逻辑清晰、操作稳定,适用于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重大影响、共同控制或控制的场景。 而权益法则奉行“休戚与共”的原则。它更强调经济实质上的联系,当投资方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或共同控制时,采用权益法。在这种方法下,投资账面价值会动态跟随被投资单位净资产(所有者权益)的变动而波动。被投资单位盈利,投资方按份额增加投资价值并确认收益;被投资单位亏损或宣告发放股利,则相应减少。这使得投资方的财务报表能够更真实地反映其在被投资单位中享有的权益净值变化。 掌握这两种方法的核心区别与账务处理流程,是每一位高级财务人员、注册会计师考生乃至企业决策者必须跨越的专业门槛。它不仅关乎会计准则的精准应用,更关乎对企业真实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深刻理解。易搜职考网在长达十余年的教研深耕中,始终聚焦这一复杂核心,致力于将理论逻辑与实战技巧深度融合,帮助无数从业者与考生理清脉络,攻克难点。
下面呢,我们将深入拆解这两种方法的账务处理全攻略。
一、 方法选择的核心:控制、共同控制与重大影响 在进行具体账务处理前,首要且最关键的一步是判断应采用何种方法。这完全取决于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的影响力程度。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判断标准主要依据持股比例和实质性权力:

长	期股权投资成本法和权益法的账务处理

  • 成本法适用情形:投资方能够控制被投资单位(通常指持股比例超过50%,或虽未超过50%但拥有实质控制权),即对子公司投资。在编制合并报表时,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需调整为权益法,但在投资方个别财务报表中,必须采用成本法核算。
  • 权益法适用情形: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即对合营企业投资)或重大影响(即对联营企业投资)。通常,重大影响表现为持有被投资单位20%至50%的表决权股份,或虽持股低于20%但能在董事会派有代表、参与政策制定、提供关键技术、发生重要交易等实质性方式施加影响。

明确这一划分,是后续所有账务处理的基石。易搜职考网提醒,实务中切不可仅凭持股比例机械判断,必须结合协议、章程、实际权力结构等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进行分析。


二、 成本法账务处理详解:以稳定为核心 成本法的核算遵循“初始确认-持有收益-期末减值”的主线,其核心特点是账面价值相对固定。 (一)初始投资成本的确认与计量

取得长期股权投资时,按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其他支出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如果支付价款中包含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应作为应收项目单独列示,不构成投资成本。

  • 会计分录示例: 借:长期股权投资 (实际支付对价-应收股利)     应收股利 (已宣告未发放部分)   贷:银行存款等
(二)持有期间的股利处理

这是成本法下最典型的业务。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现金股利或利润时,投资方按应享有的部分,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需特别注意,这里不区分是投资前还是投资后实现的利润。

  • 会计分录示例: 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时: 借:应收股利   贷:投资收益 实际收到现金股利时: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股利

易搜职考网特别提示一个易错点:如果收到的股利超过投资后被投资单位累计实现的净利润分配部分(即清算性股利),应冲减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成本,而非确认收益。但在现行会计准则下,此种情况较为罕见。

(三)期末计量与减值

在资产负债表日,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无需根据被投资单位的盈亏进行调整。但必须进行减值测试。当资产的可收回金额(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在以后现金流量现值孰高)低于其账面价值时,应当计提减值准备,且一经计提,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

  • 会计分录示例: 借:资产减值损失   贷: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四)处置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时,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投资收益)。
于此同时呢,结转已计提的减值准备。

  • 会计分录示例: 借:银行存款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贷:长期股权投资        投资收益 (差额,可能在借方)

三、 权益法账务处理详解:以联动为核心 权益法被称为“单行合并”,其账务处理远比成本法复杂,核心是与被投资单位净资产的变动同步调整。 (一)初始投资成本的确认与调整

权益法的初始计量与成本法类似,按实际支付对价确认初始投资成本。但关键在于后续的“比较与调整”:

  1. 比较投资成本与享有份额:比较初始投资成本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
  2. 处理差额
    • 若投资成本 > 享有份额,差额视为商誉,包含在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中,不单独调整,后续不摊销。
    • 若投资成本 < 享有份额,差额视为被投资单位的“让步”,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并相应调增长期股权投资成本。
  • 会计分录示例(投资成本小于份额): 初始投资时: 借: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 (实际支付对价)   贷:银行存款 确认营业外收入: 借: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 (差额)   贷:营业外收入
(二)持有期间:随被投资方净资产变动而调整

这是权益法的核心环节,需设置“损益调整”、“其他综合收益”、“其他权益变动”等明细科目进行核算。


1.对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调整

根据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利润或净亏损,投资方按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或承担的部分,调整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并确认投资损益。

  • 会计分录示例(被投资方实现净利润): 借: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   贷:投资收益

关键调整事项:在确认投资收益时,必须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两项主要调整:
① 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差额对折旧/摊销的影响。
② 剔除与投资方之间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的影响(顺流交易与逆流交易)。这是权益法最复杂的技术难点之一,易搜职考网在教学中会通过大量案例帮助学员透彻理解。


2.对被投资单位其他综合收益变动的调整

被投资单位其他综合收益发生变动(如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权益法下其他单位的其他综合收益变动等),投资方按持股比例调整长期股权投资,并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 会计分录示例: 借:长期股权投资—其他综合收益   贷:其他综合收益 (或相反分录)

3.对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

如被投资单位接受其他股东资本性投入、其他权益工具公允价值变动等,投资方按持股比例调整长期股权投资,并计入资本公积。

  • 会计分录示例: 借:长期股权投资—其他权益变动   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或相反分录)

4.收到现金股利或利润的处理

权益法下,收到股利被视为投资价值的返还,冲减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 会计分录示例: 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股利时: 借:应收股利   贷: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 实际收到时: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股利
(三)减值与处置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减值处理原则与成本法相同,计提的减值准备也不得转回。

处置时,需将长期股权投资各明细科目余额全部转销,将实际取得价款与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
于此同时呢,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和资本公积的金额,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需要结转至当期损益(处置投资收益),这是一个重要考点。

  • 会计分录概览: 借:银行存款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贷: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         —损益调整         —其他综合收益         —其他权益变动         投资收益 (差额,可能在借方) 同时,结转其他综合收益和资本公积: 借:其他综合收益     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贷:投资收益 (或相反分录)

四、 成本法与权益法的关键差异与实战对比 为更清晰把握二者精髓,我们将其核心差异进行对比:


1.核算理念差异
:成本法基于法律形式,视投资为一项独立资产;权益法基于经济实质,视投资为享有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份额的延伸。


2.账面价值变动性差异
:成本法下,账面价值基本不变(减值除外);权益法下,账面价值动态波动,时刻反映享有净资产的份额。


3.投资收益确认时点差异
:成本法在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股利时确认;权益法在被投资单位实现利润时确认,而分派股利时冲减账面。


4.对投资企业财务报表的影响差异
:权益法会使投资企业的利润表和资产负债表更早、更充分地反映被投资单位的经营状况,可能导致利润波动性更大;成本法则更为平稳。


五、 综合实战应用与易错点剖析 在实际工作中和职业考试中,以下场景和易错点需要特别关注: (一)核算方法的转换

因追加投资或减少投资导致影响力发生变化时,需要进行成本法与权益法之间的转换。例如:

1.因追加投资由重大影响(权益法)转为控制(个别报表成本法):原权益法下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作为成本法下的初始成本。

2.因处置部分投资丧失控制权(成本法)转为重大影响(权益法):剩余股权应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进行追溯调整。
这些转换的会计处理逻辑性强,是高级财务人员必须掌握的难点。

(二)内部交易未实现损益的抵销

在权益法下,投资方与被投资单位之间发生顺流交易(投资方卖给被投资方)或逆流交易(被投资方卖给投资方),所产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在计算确认投资收益时应予以抵销。后续随着内部交易标的资产折旧、摊销或对外出售,再逐步实现。这是权益法应用中最具挑战性的部分。

(三)被动稀释导致份额变动的处理

被投资单位其他股东增资导致投资方持股比例下降(被动稀释),但仍采用权益法核算时,稀释差额的处理应区分是否构成“权益性交易”,否则应计入资本公积。

长	期股权投资成本法和权益法的账务处理

长期股权投资的账务处理,尤其是权益法的复杂调整,要求会计人员不仅精通分录,更要深刻理解其背后的商业实质与会计准则逻辑。通过系统学习、大量案例分析和对关键差异点的反复锤炼,才能在实际工作中游刃有余,在职业考试中稳操胜券。对这一核心领域的深度把握,是财务专业人士专业能力的重要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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