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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如何计算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通常简称为“残保金”,是国家为促进残疾人就业而依法设立的一项重要制度。其核心目的在于通过经济手段引导、鼓励和督促用人单位履行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法定义务,为残疾人创造更加公平、包容的就业环境,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
也是因为这些,“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如何计算”这一课题,绝不仅仅是简单的数字运算,它深刻关系到企业的用工合规成本、社会责任的履行,以及残疾人群体职业发展的权益保障。深入理解其计算逻辑,既是企业人力资源管理者和财务人员的必修课,也是社会各界关注公益、推动共融的重要切入点。

计算残保金并非无章可循,其依据是国务院《残疾人就业条例》及各级地方政府制定的具体实施办法。计算过程紧密围绕两个核心变量展开:一是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二是用人单位在职职工总数。公式的本质体现了“差额征收”和“责任量化”的原则——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比例若未达到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标准(通常为在职职工总数的1.5%),就需要就未达比例的部分缴纳相应的保障金。这其中涉及到“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本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等多个关键数据的认定与核算,每一个环节都有明确的口径和规定。
长期以来,由于政策理解的偏差、数据统计的复杂性以及属地化细则的差异,许多用人单位在残保金计算上存在困惑甚至误解,可能导致申报不实、成本预估错误或未能充分利用优惠政策。
也是因为这些,系统性地掌握残保金的计算方法、减免条件、申报流程以及合规筹划策略,对于企业来说呢具有显著的现实意义。
这不仅能帮助企业精准预测和控制该项用工成本,实现合规经营,更能主动规划残疾人招聘工作,将法定义务转化为企业多元化人才建设和履行社会责任的积极实践。易搜职考网作为深耕该领域十余年的专业平台,始终致力于将复杂的政策条款转化为清晰易懂的操作指南,助力用人单位明明白白算清这笔“责任账”与“经济账”。
第一部分:理解残保金计算的核心要素与基本公式
要准确计算残疾人就业保障金,首先必须透彻理解其法律依据和公式中各组成部分的明确定义。这是所有计算工作的基石。
1.法律依据与征收原则
残保金的征收与管理,主要依据《残疾人就业条例》、《残疾人保障法》以及财政部发布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其征收遵循“按比例就业+差额征收”的原则。简单说,国家给用人单位设定了一个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法定比例(基准线),用人单位实际安排残疾人员工的比例如果达到或超过这个标准,则无需缴纳残保金;如果未达标,则需对未达标的部分承担经济责任,即缴纳保障金。
2.核心计算公式解析
残保金的基本计算公式在全国范围内是统一的,具体如下:
保障金年缴纳额 = (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 × 所在地规定的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 - 上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 × 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
这个公式清晰地揭示了计算的四个核心变量:
- 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这是计算的基数。通常指上年度本单位全年每月在职职工人数的平均值。需要特别注意,这里的人数包括与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各类人员,如正式工、合同工、劳务派遣用工(由接受派遣单位计入)等。季节性、临时性用工如何折算,需参照当地具体规定。
- 所在地规定的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这是法定基准线。目前绝大多数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比例为1.5%,但并非绝对,部分地区可能有细微调整,用人单位务必以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最新比例为最终依据。
- 上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这是抵扣项。指用人单位上年度实际安排并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1至4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职工人数。此人数可以按月计算,再累计年平均人数。一位残疾人职工如果工作满一年,通常按1人计算;如果未满一年,则需根据其实际工作时间进行折算(具体折算方法见后文)。
- 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这是计算基数。指用人单位上年度在职职工工资总额除以在职职工人数后的数值。工资总额的统计口径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执行,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加班加点工资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
第二部分:分步骤详解残保金计算流程
掌握了核心公式后,我们可以将计算过程分解为以下几个可操作的步骤。易搜职考网建议用人单位按此流程进行系统性的数据收集与核算。
步骤一:准确核定“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
这是计算的第一步,也是最容易产生统计误差的环节。
- 计算方法:通常采用月度平均法。即: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 = (1月职工人数 + 2月职工人数 + …… + 12月职工人数)÷ 12。职工人数以劳动合同关系为依据。
- 关键注意事项:
- 劳务派遣人员:由用工单位(即实际使用劳务派遣工的单位)计入本单位的在职职工人数,并承担相应的安排残疾人就业或缴纳残保金的义务。派遣单位(用人单位)不再重复计算。
- 季节性、临时性用工:如果用工时间不足一个月,应根据其实际工作时间折算为月平均人数。
例如,某临时工工作15天,可折算为0.5人月。 - 兼职人员:若与多个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原则上由其中一个主要单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该单位应将其计入职工人数。
步骤二:确认“所在地规定的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
用人单位的人力资源或财务部门应主动查询并确认本地最新的官方规定。这个比例相对固定,但仍是重要的输入参数。可以通过所在地的残疾人联合会官方网站、税务局通知或政府公报进行核实。
步骤三:精确核定“上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
这是决定能否减免以及减免多少残保金的关键,审核也最为严格。
- 计入条件:用人单位安排就业的残疾人,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 持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1至4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
- 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1年(含)以上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 用人单位实际支付给残疾人的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 用人单位为残疾人职工足额缴纳了社会保险费(主要指养老、医疗、失业等基本保险)。
- 人数计算方法:
- 对于全年在岗的残疾人员工,按1人计算。
- 对于未满一年的残疾人员工,需按月折算。公式为:该残疾人就业人数 = (该残疾人年度内实际工作月份数 ÷ 12)。
例如,某残疾人员工从7月1日入职工作至年底(12月31日),共6个月,则其可计入的就业人数为 6 ÷ 12 = 0.5人。 - 用人单位年度内安排多名残疾人的,将折算后的人数累加,即可得到“上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
- 申报与认定:此人数并非由用人单位自行申报即可,通常需要在规定时间内(如每年3月31日前)向所在地的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进行申报,经审核认定后,取得《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审核认定书》,方可作为有效抵扣依据。
步骤四:计算“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
工资的计算口径必须规范。
- 计算公式: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 = 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 ÷ 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
- 工资总额口径:必须严格遵循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包括:
- 基本工资(计时/计件)
- 奖金(年终奖、绩效奖等)
- 津贴和补贴(岗位津贴、交通补贴、餐补等)
- 加班加点工资
- 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病假、产假、工伤期间工资等)
- 上限规定(重要):为减轻企业负担,政策规定,计算残保金时使用的“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不得超过所在地社会平均工资的2倍。如果本单位实际平均工资高于社平工资2倍,则按社平工资的2倍计算。社会平均工资数据由所在地统计部门公布。
步骤五:代入公式完成计算并考虑分档征收
将前面四个步骤得出的数据代入基本公式,即可得出应缴纳残保金的初步数额。
值得注意的是,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国家实施了残保金分档征收的优惠政策:
- 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达到1%(含)以上,但未达到所在地规定比例(如1.5%)的,按应缴费额的50%征收残保金。
- 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在1%以下的,按应缴费额的90%征收残保金。
也是因为这些,最终应缴额需要在基本公式计算结果的基础上,根据本单位实际安排残疾人的比例所处区间,乘以对应的征收比例(50%或90%)。
第三部分:特殊情形、减免政策与合规筹划建议
残保金计算并非一成不变,存在多种特殊情形和优惠政策,用人单位若能有效运用,可以更好地履行义务并管理成本。
1.特殊情形处理
- 新成立企业:通常自登记成立之日起的次年起,开始计算和缴纳残保金。成立不足一年的,按实际月份折算征收。
- 职工人数较少的企业:国家对小微企业实施普惠性减免。目前政策规定,在职职工人数在30人(含)以下的企业,暂免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这是国家为小微企业发展提供的重要支持。
- 工资总额与职工人数的特殊统计:对于季节性用工波动巨大的企业,职工人数的统计口径需格外严谨。工资总额必须是税前总额,且是应发数而非实发数。
2.主要减免与优惠政策
- 小微企业免缴:如上所述,30人以下企业自动享受免缴,但需按要求进行“零申报”。
- 分档征收优惠:如前文步骤五所述,根据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享受50%或90%的征收优惠。
- 困难企业减免:用人单位若遇不可抗力自然灾害或其他突发事件遭受重大直接经济损失,可以申请减免或者缓缴残保金。具体申请条件和流程需参照当地规定,通常需要提供审计报告、情况说明等材料,并经本级财政部门审批。
- 超额安排奖励:部分地区对于安排残疾人就业超过规定比例的单位,会给予一定的奖励或补贴,这属于正向激励政策。
3.合规筹划与操作建议
易搜职考网结合多年经验提醒用人单位,残保金的管理应注重事前筹划与合规执行,而非事后补救。
- 提前规划残疾人招聘:将安排残疾人就业纳入企业年度人力资源规划。通过计算可以发现,适量招聘符合要求的残疾人员工,使其就业比例达到或接近法定标准,是彻底免除或大幅降低残保金支出的最根本、最积极的方式。
这不仅能节约成本,更能构建多元包容的企业文化,享受税收等额外优惠(如增值税即征即退)。 - 精准核算与数据留存:建立健全职工人数、工资总额和残疾人员工台账。确保所有数据的来源清晰、有据可查,以应对可能的审核。特别是残疾人员工的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记录、工资发放凭证和残疾人证件复印件必须完整保存。
- 按时完成申报审核:务必关注两个关键时间节点:一是向残联就业服务机构申报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的截止时间(通常是每年第一季度);二是向税务部门申报缴纳残保金的截止时间。错过前者将无法抵扣人数,错过后者将产生滞纳金甚至罚款。
- 善用政策与专业服务:密切关注国家和本地残保金政策的动态调整。对于规模较大、计算复杂的企业,可以考虑借助易搜职考网这类专业服务平台或咨询机构的力量,进行精准测算和合规性审查,确保申报工作的准确高效。
- 正确认识残保金的性质:残保金不是一项“惩罚”,而是引导企业履行法定义务、共建包容性社会的经济调节手段。积极安排残疾人就业,是企业社会价值的重要体现,也能带来稳定的、忠诚度高的员工队伍。

总来说呢之,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计算是一项融合了法律、财务和人力资源管理知识的系统性工作。它要求用人单位从数据统计的准确性、政策理解的深刻性以及流程操作的时效性三个维度全面把握。从核定职工人数与工资,到认定残疾人就业情况,再到应用分档优惠和减免政策,每一个环节都环环相扣。通过本文的详细拆解,结合易搜职考网长期积累的实务指引,用人单位完全有能力建立起清晰的残保金计算与管理框架。
这不仅有助于企业精准控制用工成本、规避合规风险,更能引导企业从被动缴纳转向主动规划,在履行法律责任的同时,探寻残疾人人力资源这座“富矿”,实现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双赢。最终,让每一分保障金都能在制度的轨道上有效运行,共同推动残疾人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