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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法名词解释

价格法是调整价格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它构成了国家进行价格管理与调控、维护市场价格秩序、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的基本法律框架。在市场经济运行中,价格机制是核心的调节杠杆,而价格法则为这一机制的健康运转提供了规则保障和法治边界。深入理解价格法的相关名词概念,不仅是法律研习者和从业者的基本功,更是广大经营主体合规经营、消费者维护自身权益、以及各级价格主管部门依法行政的重要知识基础。这些名词解释贯穿了价格形成、运行、监管和救济的全过程,从最基础的“价格”定义,到复杂的“价格垄断协议”、“不执行政府指导价”等违法行为认定,构成了一个逻辑严密、层次分明的知识体系。掌握它们,意味着能够准确辨识市场中的价格行为性质,预见可能的法律风险,并能在争议中找到明确的法律依据。对于备考相关职业资格或专业考试的学员来说呢,精准记忆和透彻理解这些名词是攻克考题的关键。易搜职考网凭借在职业考试辅导领域,特别是价格法相关名词解释教学方面逾十年的深耕,深知其要点与难点。我们将这些看似枯燥的法条术语,置于生动的经济现实和典型案例中加以剖析,帮助学员不仅“知其然”,更“知其所以然”,从而构建起扎实且可灵活应用的知识结构,从容应对考试与实践的双重挑战。

价	格法名词解释

价格法名词解释全攻略:从基础到精通的体系化学习指南

掌握《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及相关法规的核心名词解释,是理解国家价格政策、规范市场行为、应对专业考试的基石。易搜职考网结合多年教学经验与研究成果,为您梳理出一套高效、深入的学习攻略,助您系统攻克这一知识领域。


一、 夯实基石:核心基础概念篇

任何学科的学习都始于基础概念,价格法也不例外。准确理解这些基础术语,是搭建整个知识大厦的第一块砖。

  • 价格:指商品价值和服务价值的货币表现。这是价格法一切规定的起点,其范围涵盖了商品价格和服务价格。理解时需注意,价格不仅是简单的数字标签,更是反映市场供求、资源配置效率和经济运行状况的关键信号。
  • 经营者:指从事生产、经营商品或者提供有偿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人。这是价格行为最主要的主体,价格法多数的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都与经营者密切相关。
  • 政府指导价:是指依照价格法规定,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定价权限和范围规定基准价及其浮动幅度,指导经营者制定的价格。其核心特点是“政府引导,经营者决策”,兼具计划性与灵活性。
  • 政府定价:是指依照价格法规定,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定价权限和范围制定的价格。其核心特点是“政府决策,经营者执行”,具有强制性,主要适用于极少数关系国计民生或资源稀缺的商品和服务。
  • 市场调节价:是指由经营者自主制定,通过市场竞争形成的价格。这是我国当前价格形成的主要形式,体现了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经营者享有依法自主定价的权利,但该权利的行使并非没有边界,必须遵守价格法的各项禁止性规定。

易搜职考网提醒,学习这部分时,切忌死记硬背。应通过对比理解三者(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市场调节价)在定价主体、形成机制、适用范围和法律效力上的区别,形成清晰的概念网络。


二、 把握行为:关键价格行为解析篇

在明确“是什么”之后,关键在于理解价格相关主体“怎么做”。这些名词描述了价格形成和管理过程中的各种行为与状态。

  • 定价目录:指规范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定价权限和范围的清单。它是政府价格管理权限的法定清单,目录之外的商品和服务,原则上实行市场调节价。理解定价目录,就掌握了政府直接干预价格的边界。
  • 价格监测:指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为掌握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变动情况,对其价格进行的定期或不定期的调查、采集、分析和报告活动。它是政府实施价格调控和监管的信息基础。
  • 价格监督检查:指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依法对经营者执行价格法律、法规、政策情况进行的监督检查活动。这是确保价格法律规范得以落实的执法保障。
  • 价格成本监审:指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在制定或调整实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过程中,对经营者的成本进行调查、审核和核算的制度。其目的是为科学定价提供成本依据,约束不合理成本。
  • 明码标价:指经营者在销售、收购商品和提供服务时,按照规定的要求公开标示商品价格、服务价格等有关情况的行为。这是保障消费者知情权、促进公平交易的基本要求,其具体形式包括价目表、标价签、公示牌等。

在学习行为类名词时,易搜职考网建议采用“主体-行为-目的”的分析框架。
例如,针对“价格成本监审”,主体是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行为是调查审核成本,目的是为政府定价提供科学依据。这样能加深理解其制度设计的初衷和法律定位。


三、 识别禁区:主要价格违法行为界定篇

法律的重要功能在于划定行为的禁区。这部分名词是价格法规范力的集中体现,也是考试和实践中的高频考点与风险点。

  • 价格垄断行为:经营者违反价格法规定,达成并实施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排除、限制价格竞争的行为。它严重破坏市场机制,是我国《反垄断法》和价格法规制的重点。具体可分为横向垄断协议(如固定价格、分割市场)和纵向垄断协议(如固定转售价格)等。
  • 不正当价格行为:这是一个集合概念,指经营者违反价格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消费者或其他经营者合法权益,扰乱市场价格秩序的行为。除价格垄断外,还包括以下具体行为:
    • 价格欺诈:指经营者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的行为。常见形式有虚构原价、虚假优惠折价、模糊标价等。
    • 哄抬价格:指在市场价格出现异常波动时,经营者为了牟取暴利,大量囤积市场供应紧张的商品,或者以其他方式推动商品价格过快、过高上涨的行为。
    • 价格歧视:指经营者提供相同商品或者服务,对具有同等交易条件的其他经营者实行不同价格的行为。但基于交易数量、支付方式等的正常差异定价除外。
    • 变相提价或压价:指经营者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者收取未予标明的费用(变相提价);或者以排挤竞争对手为目的,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掠夺性定价,属于变相压价的一种极端形式)。
  • 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指经营者违反规定,超出政府指导价规定的浮动幅度制定价格,或者擅自制定属于政府定价范围内的商品或服务价格的行为。
  • 不执行法定的价格干预措施、紧急措施:在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显著上涨或者有可能显著上涨时,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依法采取限定差价率或者利润率、规定限价、实行提价申报制度和调价备案制度等干预措施或紧急措施。不执行这些措施即构成违法。

易搜职考网在教学实践中发现,对违法行为名词的理解,必须结合具体案例和构成要件。
例如,认定“价格欺诈”,主观上需有欺骗的故意,客观上实施了虚假或引人误解的价格手段。通过案例剖析,能有效区分相似行为,如“价格欺诈”与正常的“促销策略”。


四、 明确后果:法律责任与救济途径关联篇

了解违法行为后,自然需要知晓其法律后果以及相关方的救济途径。这部分名词将行为与责任、权利与程序连接起来。

  • 责令改正:价格主管部门对经营者价格违法行为作出的一种行政命令,要求其停止违法行为并恢复到合法状态。通常是行政处罚的前置程序或附带措施。
  • 没收违法所得:价格行政处罚的一种,指将经营者因价格违法行为所获得的非法收入强制收回国有。
  • 罚款:最常用的价格行政处罚种类,指强制违法经营者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的货币。罚款额度通常与违法所得挂钩,或在违法所得无法计算时设定一定数额或比例的罚款。
  • 责令停业整顿:一种较为严厉的行政处罚,指暂时禁止违法经营者从事经营活动,限期整改。
  • 公告价格违法行为:指价格主管部门将经营者的严重价格违法行为及其处罚决定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利用声誉机制进行惩戒。
  • 价格听证会:指制定或调整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公用事业价格、公益性服务价格和自然垄断经营的商品价格等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时,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主持,征求消费者、经营者和有关方面意见,论证其必要性、可行性的制度。这是保障定价过程公开、透明、民主的重要程序。
  • 价格举报与投诉: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采用书信、电话、电子邮件、来访等形式,就价格违法行为向价格主管部门进行的检举和控告。这是社会监督的重要形式。
  •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经营者对价格主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等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时,依法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这是法律赋予经营者的救济权利。

学习责任与救济类名词,易搜职考网强调要建立“行为-责任-救济”的逻辑链条。一个价格违法行为(如价格欺诈),可能引发“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责任),经营者不服则可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救济)。这种体系化理解有助于应对综合案例分析题。


五、 高效学习与记忆策略篇

基于以上体系化梳理,易搜职考网为您归结起来说以下学习攻略,旨在提升学习效率与记忆深度:

构建思维导图,实现体系化记忆。 不要孤立地记忆每一个名词。以“价格形成-价格行为-价格监管-价格违法-法律责任”为主线,将上述所有名词分类填充到各节点下,形成一张完整的知识地图。这样不仅能记住名词本身,更能理解其在价格法律体系中的位置和关联。

紧扣法律条文,注重精准释义。 价格法名词解释具有法定性,必须严格依据《价格法》、《反垄断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法律法规的原文表述进行理解。记忆时尽量采用法条中的规范用语,避免用日常口语随意替代,这是应对标准化考试的关键。

再次,联系实际案例,促进理解应用。 将抽象的名词与媒体报道的价格事件、市场监管部门公布的处罚案例相结合。思考案例中涉及了哪些价格法名词?行为是如何构成的?这能将枯燥的文字转化为生动的画面,极大加深理解,并培养运用知识分析问题的能力。

对比辨析易混概念,扫清认知障碍。 对于容易混淆的概念组,如“政府定价”与“政府指导价”、“价格欺诈”与“虚假宣传”、“价格垄断”与“不正当价格行为”等,要专门进行对比学习,从定义、特征、表现形式、法律适用等方面列表格进行区分,确保清晰无误。

通过易搜职考网系统化的课程引导和上述方法的持续练习,考生能够将分散、繁杂的价格法名词解释内化为一个有机的整体知识结构。
这不仅能够助力您在各类职业考试中精准答题,取得佳绩,更能为您在以后在企业管理、市场监管、法律服务等相关领域的实际工作中,提供坚实的法律知识支撑和敏锐的风险识别能力。学习法律概念的过程,亦是培养严谨逻辑思维和法治观念的过程,其价值远超考试本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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